1 對服務業更加適用
一直以來,忽視了標準具體條款要求對服務業的不適用。隨著服務行業的壯大,本標準考慮將“產品”由“產品和服務”來取代。如果可能,對標準的相關條款都進行了修訂,以減少理解上的歧義,尤其是“7.1.4監視和測量設備”和“8.5產品和服務的開發”。
2 調整了標準的結構
本次標準修訂對標準的結構進行了大幅度變動,由原來的8章變為10章。
3 增加或修改了22個術語和定義
在標準修訂過程中,增加或修改了22個術語和定義,包括組織、相關方、要求、管理體系、最高管理者、有效性、方針、目標、風險、能力、文件化的信息、過程、績效、采購、監視、測量、審核、合格(符合)、不合格(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持續改進。4 強調了質量管理體系的策劃標準增加了“4.1了解組織及其環境”和“4.2了解相關方需求和期望”兩個條款,這兩個條款要求組織在進行質量管理體系策劃時要考慮影響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因素和問題,這兩個條款也可以作為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輸入。組織要考慮的外部因素和問題包括:“能夠影響組織目標的變化和趨勢,相關方的關系、感受和價值,管理問題、戰略、方針以及資源和技術的變化”。盡管標準要求確定相關方的要求,但并不要求產品和服務要滿足所有外部相關方的要求和期望,但ISO 9001:2008中規定的外部相關方(如顧客等)的要求必須滿足。該變化將會引起標準范圍的變化,這一點還沒有得到批準。
5 明確了過程方法
ISO 9001:2008在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改進等方面促進了過程方法的應用。本次標準修訂增加了“4.4.2
過程方法”,進一步明確在采用過程方法中需要考慮的基本要求,包括:“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及其在組織中的應用;確定每一個過程的輸入、輸出;確定過程的順序及接口關系;如果產生不期望的輸出或過程失效,確定風險;確定準則、方法、測量和相關的績效指標,確保過程的運行和控制有效;確定資源并確保可獲得;分配過程的職責和權限;為實現策劃的結果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果需要,對過程進行監視、分析和變更,以獲得期望輸出;確保過程的改進”。
6 細化了管理承諾
7、增加了風險的識別、評價、分析與處置